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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 / 华清池 / 骊山 / 大明宫双高铁4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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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团游<兵马俑 / 华清池 / 骊山 / 大明宫双高铁4日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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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城市

苏州

行程天数

4(/天)

编号:L00260605
  • 线路特色
  •  ☆赠送大明宫景区内电瓶游览车及 IMAX电影《大明宫传奇》。

     ☆西安当地成团,专车专导贴心服务,散客天天发。 
     ☆我们愿用最热情,最真诚的服务,给您提供最可靠的服务保障。

  • 费用说明
  • 成人

    费用包含:

    1. 往返飞机经济舱

    2. 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每人1座);

    3. 住宿:挂三:华泰、西稍门大酒店、巴蜀商务、方欣如春、铁通商务,唐胜阁、广电网络或同级

    【注:以上酒店若满房或其它原因无法安排时,我社将置换为同级别酒店】

    4. 餐食:3早2正,早餐为酒店赠送,不吃不退,正餐:一餐为自助餐,其余餐为桌餐,10人一桌,8菜1汤,人数不够菜量酌减;途中不用餐者餐费不退。(自助餐1.2以上的儿童是全餐,1.2以下的儿童是免餐)

    5. 门票:景点首道大门票(不含景区小交通);

    6. 导服:当地持证中文导游服务;

    7. 购物及消费:纯玩不进店、推荐自费及加点不强制;

    8.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旅行社在产品线路中不安排购物店,但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我社对其商品质量无法担保,请慎重选择!

    费用不包含:

    1. 景区小交通:骊山风景区可自费选乘索道:单程35元/人

    2. 单房差、计划外的费用。【单房差60元/人/晚】

    3. 游客在当地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其它项目。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建议您在报名时购买。

    6.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 预定指南
  • 特别提醒

    我社处理投诉以游客签认的《意见反馈单》或《质量跟踪调查表》,以及在行程进行当时反应的情况,作为有效凭据!尤其是对不满意或要投诉的情况,请尽量具体、详细注明,以便我社调查核实!在行程过程中若对我社提供的服务标准有异议,请在当时提出并沟通解决;若因特殊情况当时无法解决可进行备案,并由地接导游和游客双方签认,返程后再行协商解决;若游客当时未明确提出异议,或因未填写意见单,我社视为游客自行放弃权利,则无法受理投诉,多谢合作与支持!(投诉解决期限为团队返回后7天内有效)!该团费用已按成本核算,故老年人、学生、教师、军官等证件使用一律按成本价退门票差价,请谅解!

    1.携带证件:请携带好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因自身证件问题所产生的损失责任自负。

    2.遇旅游旺季或会议期间,酒店房源紧张,参团人数较多时,同一个团队可能会安排2家以上酒店。

    3.饮食禁忌:西北及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以信仰伊斯兰清真教的穆斯林居多,均为清真饮食(主要禁猪肉),请游客在穆斯林聚集区注意言行、举止,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与误会!

    4.品尝当地的美食小吃无疑是一种“饮食文化”的享受,但切忌暴饮暴食。

    5.由于南北方饮食习惯及气候差异较大,请游客入乡随俗,并携带必要的常用药物备用。

    6.当地消费属于个人自愿行为,我社不强制,请游客自行选择决定!如有问题我社协助解决,但不承担购物责任。

    7.在不减少行程服务项目的前提下,并与客人协商一致后,我社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来调整行程顺序。

    注意事项

    1. 儿童(12周岁以下):含机票、正餐半餐、车位、导服;住宿不占床、门票、火车票及其他费用自理。

    2. 住宿:入住酒店时,酒店均需收取一定押金(按照酒店不同标准,每人100-300元不等),需要游客在酒店前台自行支付。若有损坏酒店物品、丢失房卡等,需自行赔偿酒店损失。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我社不安排同团拼住。

    【单房差:60元/人/晚、住宿不占床者早餐自理】

    3. 门票:景区针对各类证件(如:残疾证、军官证、学生证等)均有不同程度的门票优惠,我社统一按挂牌价的8折计算退费。

    4. 餐食:早餐为酒店赠送、不吃不退,正餐为十人一桌、不少于八个菜一汤两种主食,人数不足菜量酌减。

    5. 用车:散拼团我社根据每期收客情况,对应实际人数安排车型(7—53座),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6. 购物:旅行社在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游客在当地自行购买物品属于自愿行为,我社无法阻止干预;另外,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各交通港口等)多处设有经营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如需购物属于游客个人自愿行为,旅行社对其商品质量也无法担保负责,请游客慎重选择!如果游客在当地有购物需求,请向商家索取票据,商品如有质量问题,需自行与商家协商!旅行社仅作为无责第三方协助!

    7. 赠送及特色:行程中安排的赠送及特色项目,游客如果自愿放弃,或因人力不可抗力的情况未能安排,我社不予退费!

    操作规范:

    1.接送方式:因各地游客所乘的大交通(抵达/返程)时刻不同,当地接送时可能会有等待时间,请游客理解!原则上同团同类型交通工具(抵达/返回)时差在2小时内的同车接送,时差超过2小时的分车接送;接送采用拼车方式,保证用车、不保证导游。(如果乘飞机的客人不愿意等待,可乘机场大巴,我社报销费用。)

    2. 购物说明:旅行社在行程中不安排购物店,游客在当地自行购买物品属于自愿行为,我社无法阻止干预;另外,行程中途经的很多场所(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部都设有购物性的商店,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我社对其商品质量无法担保,请游客慎重选择!

    3. 推荐及加点:旅途过程中,导游在讲解时难免提到当地的文化风俗及特色体验项目,主要类型包括:欣赏表演、品尝美食、增加景点等,如果游客需要导游安排的,导游向游客收取的费用(除了服务费、车费以外)不得超过商家对外公示的价格,并且尊重游客的意愿选择,不得强制让游客消费!如果同团半数以上的游客原意参加额外项目,不参与的游客可在附近自由活动等候。

    4. 费用收退:①计划内:服务标准中包含项目有未发生的(如:正餐、门票、住宿),按承诺标准由导游在当地现退给游客,导服、用车、接送、赠送等项目费用不予退还。②计划外: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项目,如果游客需要增加,产生费用请在当地结清、或自行安排。

    5. 行程调整:在不减少服务项目、不降低标准、并与客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当时具体情况来调整行程顺序。

    6. 统一标准:为保证接待质量,旅行社为团队中所有成员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游客及收客部门不得变更各项服务标准,单方面变更服务标准而造成的投诉我社不予受理!在不影响同团其他游客权益的前提下,若游客需要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可在当地与导游司机协商,若产生费用在当地结清。

    7. 服务时间:每天接游客出发(酒店或接火车/飞机)开始,至当天行程结束后送回酒店(或送火车/飞机返程)结束;超出服务时间,若游客需要额外延时或增加服务项目,需和导游司机协商一致,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8. 老年人报名:超过65周岁的需由直系亲属共同签署《参团旅游免责协议书》!超过70周岁的需有家人或亲友陪伴出行;超过80周岁,除了前面2条规定外,还需提供本人当地三甲以上级别医院在一个月内出具的健康证明!

    9.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者,不接受单人报名,陪同出行者如果也未成年,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方可参团!出行时必须携带手机,并预留家长电话!



    苏州旅行社

  • 旅行社信息
  • 旅行社名称: 苏州文化国旅玲珑营业部
    经营许可证: L-JS-CJ00021
    经营范围: 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订车船飞机票业务。
    联系电话: 0512-62588911
    联系邮箱: 3173514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