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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三日]洪村-江南水乡演艺小镇-世遗三清山
[三清山三日]洪村-江南水乡演艺小镇-世遗三清山

跟团游[三清山三日]洪村-江南水乡演艺小镇-世遗三清山

价格团期

请电询

出发城市

苏州

行程天数

3(/天)

编号:ZFLYL00474528
  • 线路特色
  • 惊喜一:送价值415元景区大门票(三清山+玉帘瀑布+梦里老家+瑶湾+洪村)

    惊喜二:送价值155元景区交通(三清山往返索道+玉帘瀑布观光车)

    惊喜三:送面值100元梦里老家演出抵用券!

    惊喜四:舌尖享受,送2早3正餐!

    惊喜五:舒适体验,精选2晚当地五星住宿!

    惊喜六:品质旅游,全程仅安排一站商城购物店+一个工业旅游工厂店!

  • 费用说明
  • 散客价

    费用包含:

    1、住宿:2晚五星设施酒店

    2、交通:按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游车

    3、门票:景区第一门票(自理除外)

    4、导服:全程导游陪同30元/人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6、用餐:占床者含2早3正(此为赠送项目,不用者无费用退还)


    费用不包含:

    1、计划内未含餐(导游可协助代订,不开发票)

    2、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3、除行程所含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消费,请游客自愿选择参与


    1.参团要求:根据《旅游法》规定,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团需与旅行社签订《安全责任书》,70周岁以上另需提供《健康证明》,75岁以上还需成年家属陪同;80周岁以上人群、心脏病、癫痫/小儿麻痹症,及有听力视力障碍者、身体残疾行动不便者、有精神疾病无行为控制能力者及孕妇,恕不能参团,望请谅解。

    2.导游通知:导游将于出团前一日16:00-20:00短信或电话通知,请游客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保持通畅。

    3.关于超载: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有关规定,怀抱婴儿也算占座,不得超载,如因游客擅自携带儿童,造成超载责任游客自负。

    4.临时调整:旅行社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减少景点(不减少游玩时间)的前提下,有权调整游览顺序;行程中酒店名称仅供参考,在不降低酒店标准的情况下可更换酒店;入住酒店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5.自动放弃:此为散客班打包线路,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及服务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如产生损失由旅游者承担,游客擅自行动产生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6.超时赔付:行程中突发车辆故障属不可抗力,一般不予赔付,如由此影响形成或造成旅游者损失的,双方友好协商。一般赔付标准:超出1小时以上的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的标准赔付;堵车或其他游客原因造成时间耽搁的不在赔付范围。

    7.财物保管:游客应保管好自身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导游只协助帮忙寻找,但不承担责任。

    8.关于投诉:如因违反行程约定造成旅游者投诉的,请第一时间向旅行社反馈,给予妥善处理。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意见反馈表》,此单将成为游客投诉的主要依据,由游客和导游签字,对没有填写或回程后提出与意见表相冲突的意见和投诉,我社将以书面意见反馈表为准。

    9购物说明:行程内所有购物店均0压力,无任何强迫,但需配合导游,如未配合需补100元/店。

    10.特殊退补:行程中景点已享受本次活动特价优惠,所有特殊优惠证件均不再重复使用,无任何差价退还。产生单男单女,可安排拼房或补房差,补180元/人(只补不退)

  • 预定指南
  • 特别提醒

    1、此班满30人开班

    2、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须有成人陪伴出游,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

    3、退款:本线路为综合打包优惠价,故任何特殊证件无优惠

    4、房差:补房差180元/人/2晚 只补不退

    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索取《出团通知书》,请仔细阅读,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出游当天务必按照《出团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晚约20:00)联络游客告知相关事宜。

    2、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如遇游客私自携带儿童导致车辆超载,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相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该游客自行承担。

    3、除行程中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娱乐项目、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危及人身安全的额外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而产生的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由于旅行社组织的是散客拼团线路,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需有成人陪伴共同出游;老年人(70周岁以上)建议有家人朋友照顾同行;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游客必须保证自身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持有景区认可的特殊证件,可享受景区优惠的游客,旅行社按成本价退还门票差额;由于大部分景区给予旅行社团队免票或团队票价低于景区半票价格,故部分景区持特殊证件是无差额可退的,如产生可退费的,退费部分具体遵照行程中的特别退差说明执行。

    6、旅行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出团前旅行社将按照游客人数多少合理调整所用车辆类型(大小)。

    7、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三人间尽量安排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须自行补足单房差(旅行社不能保证拼房成功)旅行社有权对旅游过程中的住宿顺序进行互换。

    8、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6日至4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20%损失费;出发前3日至1日内退团,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40%损失费;出发当天迟到及未参团的,旅行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60%损失费。

    9、此旅游产品为散客拼团线路,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会在出发前3日通知游客,费用全退,旅行社并承担相应的损失(参考签订的旅游合同)

    10、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另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1、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方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拒绝上车,或进行拦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发生,旅行社有权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视其自动离团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12、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拥堵、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或取消原定景点,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13、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览顺序,但不增加减少服务项目,如遇客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14、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参加漂流等涉水项目请提前寄存不防水贵重物品(手机、相机等),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的,旅行社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15、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的,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6、周边地区上车点均需乘坐区间接送车,需统一接至苏州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再下车换乘专线旅游车,接送车不对号入座,详细信息出发前晚20:00左右导游会具体通知

    17、苏州地区出发(集中点):苏州市体育中心体育场(西环路西侧)

    周边地区上车点:

    吴江地区:吴江美佳乐薇庭大酒店门口、盛泽高速公路口:顺路往返;

    昆山地区:昆山宾馆;

    太仓地区:太仓市民广场西侧;

    常熟地区:常熟方塔公园东门;

    张家港地区:张家港游泳馆门口。

  • 旅行社信息
  • 旅行社名称: 苏州文化国旅玲珑营业部
    经营许可证: L-JS-CJ00021
    经营范围: 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订车船飞机票业务。
    联系电话: 0512-62588911
    联系邮箱: 3173514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