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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双飞6日游天天发班
成都/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双飞6日游天天发班

跟团游成都/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双飞6日游天天发班

价格团期

请电询

出发城市

苏州

行程天数

6(/天)

编号:L00464665
  • 线路特色
  • 线路描述:

    线路特色:★ 指定酒店:全程下榻特选舒适酒店

    ★ 特色美食:优选特色餐;

    ★精华名景: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都江堰,青城山

    ★细致服务:全程金牌优秀导游

    ★全程0自费,无购物

  • 费用说明
  • 标准团

    费用包含:

    1、往返 含:目的地出发至成都往返机票含税

    2、交通 含:行程内标明用车(旅游巴士)

    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

    散客拼团全程可能非同一台车;因延线有行车公里数限制及部分路段维修,易发生堵车,发车时间均较早,行程内标注出发及行车时间均为预计,具体情况可能略有不同;为保证车辆制动性能,行车延途均需停车加水;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3、住宿 含:行程所列酒店5晚住宿,每人1床位。

    行程参考酒店:

    成都:鹭岛精品酒店、川景风情酒店、敦煌国际或同级

    峨眉山:东辉酒店,圣象酒店,万年宾馆或同级

    2人以下单床位的,必须补房差。3人以上可补房差亦可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或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因计划用房,房差需于出行前团款中付清;

    住宿酒店已列出,敬请百度,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请定团时自补差价升级住宿标准。

    因旅游者主观要求标准不同,酒店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

    全程住宿压金自付自退,藏区延线条件相对较差,酒店服务人员少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无法24小时开启(主要是空调),热水限时供应(请到达后提前询问酒店),太阳能热水器根据天气和使用人数决定水温(可能水温不够)。藏区因电力配备不足,冬季空调无法开放,夜晚御寒以电热毯为主。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4、用餐 含:5早餐4正餐

    行程中所列“酒店住宿赠送”用餐均为酒店提供增值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出发时间在酒店提供早餐前的,酒店提供路上吃的早餐(路早),需退房时自行于酒店前台领取。特色餐团队餐为我社安排用餐,不含酒水。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团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用餐后的休息时间属自由活动时间。

    5、景区 含:峨眉山景区(1张)、都江堰景区(1张)、乐山船票(1张)、青城山门票(1张)

    观光车无特殊人群优惠,儿童因不含门票请旅游者于景区售票处自购。景区配套设施设备容貌及卫生状况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6、导游 含:行程内含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

    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7、其它 赠送:芙蓉国粹晚会

    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体验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此赠送仅包含成人。




    价格说明

    满12周岁至未满70周执行成人价格,满3周岁至未满12周岁执行儿童价格。

    成人价格:享受“包含项目”所有内容。

    儿童价格:享受“包含项目”中机票,用车,用餐;其它费用自理。

    儿童均不能以成人价格成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可单独参团。

    费用不包含:航空保险、出发地接送站、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 预定指南
  • 收客年纪:18-70岁

    ①12岁以下(含12岁)严格按照儿童操作,如需按成人操作,价格另询

    ②20岁以下,60岁以上人员需正常年纪人陪同。

    备注:外宾不收;港澳台不收。


    购物说明

    无购物

    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景点都会有当地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朝佛纪念品、和当地特产、当地小吃等商店或摊贩在出售相关商品,有些景区的讲解员还会为游客推荐解说,此类景区配套商业活动并非我旅行社指定的购物场所,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

    1、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行程;未满2周岁或年满70周岁的,有心肺脑血管病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签定合同请提供有效正确的身份信息,并于行程中随身携带身份证件,遗忘遗失等造成的无法登机,无法办理入住酒店等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3、此产品为全国散客拼团,因其特殊性,根据具体航班,天气,路况,车次及不同的出发时间,住宿酒店,不同行程旅游者的衔接,由此可能造成等待;行程中约定时间均为预计,实际可能有一定误差。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无法出游的,我社需收取已产生费用,并收取业务预定损失,需换人参加的,需另签合同为准;出发后要求退团的,所有团款不退;因非我社造成的旅游者行程变化的,减少部分我社不予补偿,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4、出行前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地理状况,并请备好常用保暖,降暑,防晒,防雨用品及常备药品。请注意行程中上下车,行车中,酒店内,景区内,用餐点人身及财产安全;九寨黄龙均包含陡坡密林、悬崖蹊径、急流深洞等危险区域,请注意禁止标志,不可冒险前往;景区内禁止吸烟,请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5、行程内行车途中均会提供沿途休息及上厕所,请主动付费自备小钞。包括餐后休息,酒店休息,行程中标明的自由活动均属自由活动时间,期间旅游者自身财产及人身安全由其本人自行负责,请注意安全,并请勿参加违反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

    6、各景区内配套,各延途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非我社提供服务,特别是私人小贩售卖,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如有兴趣,请旅游者自行甄别,如有购买为其个人行为,任何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7、请尊重当地少数名族的生活和信仰,避免与当地居民发生冲突;为安全考虑,晚间及单独不宜自行外出。

    8、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根据《旅游法》进行补退;因旅游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游览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利。

    9、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10、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正常的项目退费(门票,住宿)以我社折扣价为标准,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11、除行程标明的游览,自由活动地点外,其它所有途经地均不为必须停留,游览,介绍,讲解地。

    12、关于购物: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境。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停留点等配套自营或衍生设置的含有购物可能的场所,均非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您特别注意甄选,谨慎选择。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并具备相应的鉴定证书,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13、本产品为目的地成团。根据发团需要,本产品有可能在部分行程段导游及团友的变化,请您谅解。具体拼团次数及行程段视线路收客情况而定。

    14、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愦意见与本人签字意见相悖的,我社不予处理。

    15、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盗走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承保保险公司负责。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 旅行社信息
  • 旅行社名称: 苏州文化国旅玲珑营业部
    经营许可证: L-JS-CJ00021
    经营范围: 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订车船飞机票业务。
    联系电话: 0512-62588911
    联系邮箱: 3173514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