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文化国际旅行社
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水利工程/黄龙/九寨沟/峨乐0自费8日
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水利工程/黄龙/九寨沟/峨乐0自费8日

跟团游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水利工程/黄龙/九寨沟/峨乐0自费8日

价格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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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城市

苏州

行程天数

8(/天)

编号:KLYJCZL00475581
  • 线路特色
  • 线路描述:收客须知:

    1、门票:报价为打包组合优惠价格,所有优惠均不退(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2、收客标准:28岁-69岁,(云、贵、川、渝、青、藏、甘)的人不收,拖带19岁-27岁的+400、18岁以下按成人操作接+600

    3、同车费(总人数):6人同车7-8人+200,9人-10人+ 300 /人, 10人以上单算,

    4、小孩(周12岁(含12岁)含车位,餐、保险,不占床不含早餐

    5、备注:70岁以上不收,单男,单女,全男不收,全特殊年龄不收;旅游同行,记者,残疾人不收

    线路特色:极致美景:全程0自费、网红景点全覆盖-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

    美食连连:人民食堂定制餐、牦牛汤锅、鲢鱼川菜汇、宫廷藏家宴、品味特色定制宴席、享受VIP用餐区域

    住的舒心:指定入住当地豪华五星酒店、九寨沟指定入住五星酒店

    双模服务:独家开启双模服务—24小时微导游+行程专车专导

    轻松出游:错峰出行、懒人出游、黄龙保证游览5小时以上

    专车接送:独家采用神马专车接送0等待

    超值赠送:赠送走进藏家、矿泉水、新婚夫妇赠送神秘小礼物

  • 费用说明
  • 标准团-双飞

    费用包含:


    1、用车: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2、住宿:全程7晚双人标准间,不含单人房差

    成都段:岭上花开/锦江都城/开元曼居酒店

    茂县段:伊特兰蒂或九顶山或同级

    九寨段:指定入住九寨沟五星酒店

    峨眉山准五:凯宾洲际酒店,苹果居酒店,花园城度假酒店,乐活酒店,熊猫王子酒店或同级



    此行程用房按照2人入住的标间核算的单人床位费用;故2人以下单床位的,须补房差。3人同行的游客可补房差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3、用餐:7早9正全程5次特色餐:人民食堂定制中餐、牦牛汤锅、宫廷藏家宴(走进藏家家访活动)、鲢鱼川菜汇、自助晚餐

    4、门票:九寨沟、黄龙景区、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风景区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小交通、峨眉山门票峨眉山观光车、乐山门票、圣象晚会门票(贵宾席)优惠:打包特惠价,不在享受再次优惠退费、行程中九寨观光车、缆车等交通票无特殊人群优惠,敬请知晓。

    5、导服:行程内含九寨段、峨乐段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承保业务,如要参团须签订免责申明,并且有家人陪同方可参团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如要参团须签定免责申明,并且有正常成年人带领方可参团

    7、 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

    8、12岁以下只含车、餐、险、导服。


    费用不包含:


    1. 全程不含索道及景区小交通。黄龙索道:上行索道80元/人,下行40元/人;九寨沟餐:(自助餐标60元/人起)、九寨沟保险10元/人、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熊猫基地:电瓶车10元/人,讲解10元/人;都江堰景区外电瓶车往返20元/人、景区内电瓶车往返15元/人、扶梯40元/人、耳麦10元/人

    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2. 单房差、计划外的费用。

    3. 游客在当地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其它项目。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建议您在报名时购买,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标准团-双动

    费用包含:


    1、用车:行程内用车为旅游巴士,根据同团人数安排车型,空调限时开放(主要争对坡路上行中为保证动力,无法开放);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行程内所有自由活动期间及行程外均不含用车。请予以理解。

    2、住宿:全程7晚双人标准间,不含单人房差

    成都段:岭上花开/锦江都城/开元曼居酒店

    茂县段:伊特兰蒂或九顶山或同级

    九寨段:指定入住九寨沟五星酒店

    峨眉山准五:凯宾洲际酒店,苹果居酒店,花园城度假酒店,乐活酒店,熊猫王子酒店或同级



    此行程用房按照2人入住的标间核算的单人床位费用;故2人以下单床位的,须补房差。3人同行的游客可补房差安排加床(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可能变更住宿地点,标准不变。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3、用餐:7早9正全程5次特色餐:人民食堂定制中餐、牦牛汤锅、宫廷藏家宴(走进藏家家访活动)、鲢鱼川菜汇、自助晚餐

    4、门票:九寨沟、黄龙景区、成都大熊猫基地、都江堰风景区首道门票,不含景区内小交通、峨眉山门票峨眉山观光车、乐山门票、圣象晚会门票(贵宾席)优惠:打包特惠价,不在享受再次优惠退费、行程中九寨观光车、缆车等交通票无特殊人群优惠,敬请知晓。

    5、导服:行程内含九寨段、峨乐段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行程内导游会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最终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承保业务,如要参团须签订免责申明,并且有家人陪同方可参团

    保险公司对3岁以下和70岁以上老年人不受理,如要参团须签定免责申明,并且有正常成年人带领方可参团

    7、 行程所列赠送项目(因任何原因不参加,费用一律不退,也不换等价项目)

    赠送项目均为我社为品牌建立,突出行程特色的促销回愦行为,为我社无附加条件赠送,赠送实物均不会取消。赠送游览正常情况均会前往,但如遇特殊原因(如天气,路况,时间等)未抵达,或变更均为社根据实际情况的合理安排,不退费,亦不等价折换其它

    8、12岁以下只含车、餐、险、导服。


    费用不包含:


    1. 全程不含索道及景区小交通。黄龙索道:上行索道80元/人,下行40元/人;九寨沟餐:(自助餐标60元/人起)、九寨沟保险10元/人、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熊猫基地:电瓶车10元/人,讲解10元/人;都江堰景区外电瓶车往返20元/人、景区内电瓶车往返15元/人、扶梯40元/人、耳麦10元/人

    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项目、个人消费(如酒店内消费和自由活动消费)行程中不含的餐,及出发地自费项目

    2. 单房差、计划外的费用。

    3. 游客在当地自愿参加的自费项目,及服务标准中未包含的其它项目。

    4. 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 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建议您在报名时购买,请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如有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6. 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 预定指南
  • 出行说明


    【证件说明】

    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而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健康说明】: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部分地区海拔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现有的保险公司责任险和意外险条款中,此种情况也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①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②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进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③有听力、视力障碍的游客须有健康旅伴陪同方可参团;个人有精神疾病和无行为控制能力的不能报名参团;④有心、肺、脑和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其它不适合长途疲劳的人群以及75岁以上老人,不宜报名参加旅行社团。为了你的安全请勿隐瞒病情,你可另择其它线路(如隐瞒病情,后果自负)。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其它提醒】: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适量饮用酥油茶、奶制品、红景天等饮料可增强对高原气候的适应能力,饮食宜有节制,不可暴饮暴食,以免增加肠胃负担;背包、腰包(放随身重要物品),防水雨具;防寒服,旅游鞋(最好是防水旅游鞋),排汗保暖内衣1-2套,换洗内衣裤若干,厚棉袜若干,防晒霜(50SPFPA+以上)、太阳镜、太阳帽、润肤霜、唇膏;感冒药、肠胃药、阿斯匹林、安定、头痛粉等物品;全球通手机、相机、充电器、备用电池(充电设备多的,最好准备一个轻便的多用插线板,免得大家抢插座)。

    【气候说明】:九寨沟为高山气候,要有足够的御寒衣物,需准备长袖衣裤、羊毛衫、夹克衫,即使是夏季也早晚凉、中午热,因此要注意保暖,特别预防感冒和上呼吸道感染。景区日照强,紫外线强。牟尼沟(黄龙)景区海拔4070-2800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九寨沟口海拔约1900米,沟内海拔最高点长海3100米,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安全说明

    ①旅行社的导游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无法为游客提供一对一的服务,旅行社工作人员在接待游客报名时已经充分告知本行程中的注意事项和对游客身体健康的要求,旅游活动中游客必须注意自身安全和随行未成年人的安全,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随身携带。②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③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退付赔补及免责说明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保险说明】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在四川旅游期间出现意外需保险公司赔付,将由保险公司直接与游客衔接赔偿事宜,旅行社不再提供相应服务;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旅行社代为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我社给予协助,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同业提醒



    收客须知:

    1、门票:报价为打包组合优惠价格,所有优惠均不退(赠送项目不去不退)

    2、收客标准:28岁-69岁,(云、贵、川、渝、青、藏、甘)的人不收,拖带19岁-27岁的+400、18岁以下按成人操作接+600

    3、同车费(总人数):6人同车7-8人+200,9人-10人+ 300 /人, 10人以上单算,

    4、小孩(周12岁(含12岁)含车位,餐、保险,不占床不含早餐

    5、备注:70岁以上不收,单男,单女,全男不收,全特殊年龄不收;旅游同行,记者,残疾人不收






    游客须知特别说明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游客投诉以在九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②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签字认可Signature请仔细阅读以上行程及服务标准说明,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甲方代表(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有效身份证: 签约代表:

    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时间:

    (附)请提供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退付赔补及免责说明

    【退团说明】: 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在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若因大交通(如:航班、火车等)延误、取消、造成无法按时参加我社旅游出团计划者,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损失费及行程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保险说明】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团费中包含了为参团旅游者(70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代购旅游意外险2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代办费用),如在四川旅游期间出现意外需保险公司赔付,将由保险公司直接与游客衔接赔偿事宜,旅行社不再提供相应服务;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对于70岁以上游客,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接受投保),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旅行社代为购买。理赔额度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不在意外险之列),我社给予协助,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如旅游者认为无需代购的,我社将于行程中现金退还。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的办法处理。

  • 旅行社信息
  • 旅行社名称: 苏州文化国旅玲珑营业部
    经营许可证: L-JS-CJ00021
    经营范围: 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代订车船飞机票业务。
    联系电话: 0512-62588911
    联系邮箱: 3173514731@qq.com